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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天都市報訊 據新華社電 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金到底會不會“縮水”?自國務院《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7月正式實施以來,處於改革“臨界點”的人們,更加關心這些問題,近日還有一些事業單位人員“提前退休”的消息傳出。
  內蒙古52歲的特級教師劉某近日萌生提前退休之意。工齡30年,已達到提前退休的條件,如果現在退,每月可拿現有收入的90%約4500元,“如果和企業‘並軌’,可能每個月只有2000多元,落差太大。”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告訴記者,他在青海省調研時發現,一些基層醫院的資深醫生已提前退休,醫療水平大打折扣。“他們擔心將來退休金會低很多,不如搶搭‘最後一班車’。”
  7月25日,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據他掌握的信息,目前並未發生“提前退休潮”。一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別是臨近退休的人員,咨詢瞭解相關政策情況,是對自身權益關切的正常反映。
  針對社會上“養老並軌”的說法,李忠說,中央標準的提法是“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並不是說這個制度併到那個制度裡面。總的方向是各類群體實行大體相同的基本制度模式,同樣的待遇確定和調整機制,從制度上實現公平,在規則上實現公平,不存在將哪類群體併入其他群體的設計,更不是把各類不同群體的待遇拉平。
  此外,李忠介紹,每項改革都有一個妥善處理歷史、現實和未來關係的問題,在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時候,對職工過去參加工作而沒有實際繳費的年限,做了視同繳費年限的處理,改革總體運行是平穩的。這一做法可以作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解決同類問題的一個思考。
  (原標題:人社部:養老金改革不是“並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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